掌掴宗教司案控3罪 男子神智不清送院检查
(吉隆坡30日讯)在国家清真寺无故掌掴宗教司的印度籍男子,今日被控伤人和蓄意干扰周五祈祷等3项罪名;由于被告在被控过程神智不清,法庭谕令被告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检查。
被告沙比尔阿末干(31岁,私人司机)面控时,一度承认3项控罪,坦言已犯错,要求会见被他掌掴的宗教师,以求对方原谅。
被告说得一口流利英语,但当通译员向他宣读控状,问他是否明白控罪及认罪后,他却不断喃喃自语,不理会通译员和推事茜蒂拉兹雅对他的提问。
被告一直重复说:“我觉得犯错了,我要见宗教师,你可以叫宗教司来吗?我要跟他道歉。”
推事看到被告反应后,多次询问他是否知道自己身在法庭,面对致伤他人控罪时,被告点头(以示认罪),嘴里说著:“因为我掌掴了他。”
由于被告看似神智不清,推事谕令被告送往霹雳州红毛丹幸福医院接受检查,并把此案订于10月30日过堂。
首控状指被告在9月18日下午1时30分,在国家清真寺蓄意致伤国家宗教司莫哈末祖海利(39岁),牴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他于相同日期、时间及地点,蓄意干扰周五祈祷,牴触刑事法典第296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3控状指告逾期逗留,牴触1959年/1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最低5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诺柏峇拉迪助理警监,被告没有聘请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