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有文 : 电讯商应合作提升网速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潘有文 : 电讯商应合作提升网速

大马在2015年第2季网络现状报告中,排在第70位,平均连线速度成长17%,但成长率较斯里兰卡和泰国低;大马在这方面确实有许多需要提升之处。



我国与排名前10的国家相较,网速连接低于4.5%,从增长巴仙率来看,或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若直接从连接数据来看,以邻国新加坡的108.3Mbps与大马的10Mbps相比,就看出其中差异。

互联网越来越方便和多功能已是不争的事实,加上智能手机与互联网的使用紧密衔接,大马人的生活也像许多国家一样,越来越离不开网络,因此网速变成不能忽视的问题。

互联网的使用问题,离不开价格和覆蓋率,两者至今还未能找到平衡点,电讯公司提供的网络服务,不是价格太贵但网速快一些,覆蓋却不广,便是网速不快、价格较便宜,但覆蓋率范围稍大一些。



即是说,鱼与熊掌难以兼得,关键或在于大型电讯公司不愿下重本提升网速,而只是着眼于覆蓋率,小型电讯公司则强调城市使用,没有资本兼忽视城市以外地区的覆蓋率。

在讲求商业竞争的社会,谁也不想被对手超越自己,造成盈利受损,因此也不考虑合作来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去年东海岸大水灾,重灾区灾民对于电讯公司网络的效率,就有深刻体会,几乎所有电讯公司的服务都当掉了,唯有一家号称有双重网络的电讯公司能够使用。

通过协商取得平衡点

个人觉得,技术较为强大的电讯公司,可与网络覆蓋率较广的电讯公司合作,这样一来,受惠的不只是手机和互联网用户,电讯公司也可以此争取更大的市场和利益。

电讯公司竞争的方式应从覆蓋率和网络技术,转至人性化服务,即提供给客户满意的沟通和问题解决方案,电讯和网络市场这块大蛋糕,应该还有许多成长空间;竞争和互享彼此长处,可以通过协商取得平衡点。

此外,政府应该提供各种适合的协助,例如给予有不同需要的电讯公司不一样形式的津贴,鼓励它们互相合作,为消费者、商家自己和国家的网速,创造三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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