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總教育中心修章程 迎新院升格未來挑戰
(吉隆坡30日訊)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強調,該公司修改章程的建議,絕非為了鞏固地位,反之是希望透過修改章程這個程序,以迎接新紀元學院升格為大學學院的未來挑戰。
董教總教育中心今日發文告指出,該公司于本月17日召開的董事會議,是依照程序召開,修改章程也是依據歷來開會過程與出席會議記錄的建議進行,但奈何修改章程的原意,已經被外界扭曲誤解。
文告說,教育中心董事部主席葉新田在17日當天召開會議,也讓出席的董事發表意見,最后出席的董事以舉手表決14票贊成,2票棄權通過修改章程,棄權的票是來自獨立大學有限公司(獨大);而這兩位來自獨大的代表是公司的合法董事,在舉手表決時棄權應當被解讀認同修改章程。
“教總代表在(17日)會議當天缺席,董總只有葉(新田)和鄒壽漢出席。”
根據董教總教育中心章程,董事部每4年選舉一次,董事部是由3個團體會員(董總、教總和獨立大學有限公司)各5人、個人會員中選出10人,另有6人是由董事部全權委任,共31人所組成。
執行董事部是由25位董事中推選出7位,以擔任執行董事部的個別職位,包括主席。教育中心的章程並沒有指定董事部主席必須由某一個團體的主席擔任。
“教育中心所召開的所有會議都是經過合法途徑召開,並符合公司章程與組織條例和公司法令,完全沒有違法之說。”
文告也說,上述有關修改章程的建議尚需在下個月10日的特別會員大會中,獲得會員通過接納方可進行,董事部無權任意修改。
絕不接納「非法」領導層要求
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強調,該機構絕不接納“非法”董總領導層提出的任何要求。
文告說,法官在批准召開823特大時並沒有說可以不按章程召開特大,或透過不合法的方式解散2013年6月董總改選年選出來的第29屆中央委員會。
“因此,成立了不合法的董總第30屆中央委員會后所召開的會議都屬于不合法,而且相關程序也在高庭訴訟當中。現在也只有上訴庭,或最后無可避免須由聯邦法院的最終判決才能平息紛擾已久的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