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協會:服刑後可重新註冊 基爾牙醫執照吊銷
報導:歐玉萍
(吉隆坡30日訊)雪州前大臣基爾多益醫生上訴不成,必須坐牢12個月、“基宮”被充公之餘,其牙醫執照也可能將被撤除。
根據國內醫藥和牙醫法令,註冊執業醫生或牙醫一旦罪成判監,他將面對醫藥或牙醫理事會的紀律行動對付,後果包括撤銷註冊。
大馬醫藥協會主席阿索菲利普指出,1971年醫藥法令闡明,大馬醫藥理事會可以在註冊執業醫生定罪監禁後,採取紀律行動撤銷其註冊,而相關醫生也可在服刑後重新申請註冊。
接受與否理事會決定
他在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撤銷註冊並不是在法庭判刑後自動生效,而是要由醫藥理事會去發出指示。
他指出,當有關人士出獄後想繼續執業,則需要重新向醫藥理事會申請註冊,接受與否全是由該理事會決定。
根據醫藥法令第31A(1)條文,醫藥理事會可以在有關人士提出申請重新註冊後,考慮是否要發出指示讓他註冊成為執業醫生。
他指出,以基爾多益案件來看,由於他是名牙醫,因此如果他出獄後想要重新執業,就得交由馬來西亞牙科理事會去決定。
1974年牙醫法令第32條文允許馬來西亞牙醫理事會針對被定罪判監的註冊牙醫採取紀律行動,包括發出指示撤除在國內或其他地方犯罪牙醫的執照。
法令也闡明,被撤除的人士將會在憲報上頒佈。
不能會面支持者失望
基爾支持者因為無法在基爾被帶往監獄前見他一面感到失望。僅有其家人和親近的朋友才能允許到法庭扣留所見他。
巫統大港區部主席拿督嘉馬尤諾斯指出,扣留所氣氛“悲傷和鬱悶”,基爾很平靜,他看來已做好服刑的準備。
“他告訴我他接受刑罰,因為這是命運的安排。”
他說,此案也提醒所有政治人物,處理政府撥款時要更小心和保持警惕。
律師公會:社會服務取代監禁
設不好先例不可行
律師公會刑事法委員拿督巴吉星指出,獻議提供的免費牙科治療取代監禁,並不可能實行,因為罪犯被禁止行醫。
他向《星報》說,根據國內醫藥法令,任何人一旦被判罪成,都不能再行醫,因此以上在法庭求情的建議並不可行。
資深律師拿督加吉星指出,聯邦法院裁決對擔任官職者有著強烈提醒,就是不要濫用職權,享有財務優勢或利益。
他說,法院正確地示範不負責任者需為犯罪行為付出代價。
吉隆坡律師公會主席拉溫星說,貪污案如果允許以社會服務令取代監禁,將會設下不好的先例,屆時會有更多白領階級貪污人士會使用此案例。
基爾妻子查哈拉昨天在案件下判後僅表示“只有上蒼才知道”,並強調她還好。
基爾辯護律師團今早將開會,探討向雪州蘇丹尋求寬赦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