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妮娜向納吉追討26億案 今裁決是否入稟答辯書

(吉隆坡30日訊)巫統前婦女組浮羅交怡代表阿妮娜,向首相兼該黨主席拿督斯里納吉追討26億令吉案,高庭明午裁決納吉是否需要入稟答辯書。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扎基今日在內庭,接見阿妮娜代表律師哈聶夫及納吉的代表律師拿督哈法利占後,也發出臨時暫緩令給納吉,直到納吉申請暫緩入稟答辯書有結果。

哈法利占較後在庭外向記者說,根據巫統黨章第20.7項,一名黨員在針對黨內事務或黨員本身的事情入稟法庭後,其黨員資格將自動被取消。

他說,隨著阿妮娜入稟法庭起訴納吉後,阿妮娜已不再是巫統黨員,因此她不能代表巫統起訴納吉,並指根據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第9(c)條文,除非阿妮娜是一名公務員,如黨主席、秘書等,才能代表黨。

他說,阿妮娜沒有“正式地位”(locus standi)起訴納吉,其黨員身分在此案上也被挑戰。

“既然阿妮娜已不是黨員,那我的當事人為何還需要針對她提出的訴訟,入稟答辯書?她應該證明她起訴人的身分是對的,那我的當事人才入稟答辯書。”

哈法利占說,納吉準備針對阿妮娜入稟的法庭案,申請撤銷,並指後者的行為是浪費時間和金錢。

他說,若明日結果是納吉必須入稟答辯書,他將會指示納吉的意見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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