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市局出動2升降車 拆 沒執照 不合規 商店招牌
(新山1日訊)新山市政局出動25名官員和兩輛升降車,即日起至今年底拆除沒有執照及未遵守廣告條例的商店招牌,明年1月1日起則拆除不符規格的商店招牌。
由市政局執法組主任凱魯安華親自率領的執法隊伍,今早10時到新山世紀花園哈里茂達侖路,拆除其中5家商店招牌。
受到對付的商店包括沒有執照的酒廊、按摩中心、美容中心等,有些則不符當局規定的招牌尺寸。
商家不能贖回
凱魯安華在記者會上指出,該執法行動是由新山市長下的指令,並援引2010年廣告條例,對付轄區約5000間沒有執照和違規招牌的商店。
他說,官員從5月1日至8月31日,已向商家發出自行拆除違規招牌的通告,商家須遵守24呎長乘4呎寬的招牌規格,如果要加大招牌須向當局申請和付費。
“從10月1日起,官員上門將直接拆除和銷毀不符規格的招牌,商家不能贖回。”
凱魯安華說,今日執法行動原本欲拆除6家商店的招牌,但其中一家已自行拆除,所以當局從上午10時至下午3時,繼續拆除另5家商店招牌。
“此次行動雖沒有發出傳票給商家和征收費用,但市政局可以吊銷商家營業執照,明年1月起,商家要更新執照也必須遵守廣告條例和符合規格。”
另外,他說,市政局明年起接管一些屬于新山中區市議會的商店,當局會給予緩衝期,他相信中區市議會也同樣通知商家有關市政局的招牌規定。
出席者包括市政局執照組副主任哈魯尼山。
安裝大型廣告牌前
須向消拯局申請安檢
凱魯安華透露,商家若要安裝大型招牌或廣告牌,必須事先向消拯局申請安檢通過,否則當局有權拆除不符規格的招牌。
他說,一般上,招牌的合格尺寸為24呎長,如果超過就須向當局申請。
他指出,一些餐館也會安裝遮擋窗戶的招牌或廣告牌,如果經消拯局安檢通過,當局也可以允許商家安裝。
此外,他說,一般招牌或廣告牌的制造費約2000令吉至2萬令吉,視招牌的品質而定。
他勸請商家,早日拆除違規招牌,避免遭當局上門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