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伊斯兰法规委会议决 清真寺外禁用扩音器
(槟城1日讯)槟州伊斯兰事务委员会主席拿督阿都马烈说,槟州伊斯兰法规委员会已议决,“清真寺或祈祷室外禁用扩音器,除了播放宣礼之用”,不过这项禁令还需得到州行政议会和国家元首通过,才能在宪报颁布。
他说,一旦在宪报上颁布,这项禁令才能通过槟州伊斯兰事务局执行。
阿都马今午在光大52楼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说。其他出席者包括槟州宗教司拿督旺沙林及槟州行政议员阿菲夫。
他说,槟州伊斯兰事务局从2012年1月至今年5月,共接获10项针对清真寺或祈祷室,在播放宣礼时间外,在户外使用扩音器的投诉,投诉者为穆斯林。
他说,之后槟州伊斯兰法规委员会在7月1日及2日开会,并一致通过上述禁令,并在8月23日及24日再度核实这项决定。
他说,该委员会已将上述决定,通知他本身及槟州伊斯兰局。
阿都马烈也说,槟州宗教司是由国家元首委任,而隶属槟州伊斯兰局的伊斯兰法规委员会处理的事务,槟州政府从未干预。
旺沙林说,任何民众若对此禁令有意见,都可在禁令在宪报上颁布前提出。
阿都马烈说,日前有关上述禁令决定的一封公函在网上流传,州秘书署将做出调查,泄漏信件内容者一旦被揪出,将被严惩。
“由于目前尚未到最后阶段,一切内容都属于机密。”
另一方面,针对有伊斯兰党党员投诉一些属于该党的宗教学校不获拨款,阿都马烈回应说,两家未获得拨款的学校,今年未提出申请,州政府是根据需求拨款。
询及伊斯兰党籍的槟州伊斯兰理事会主席拿督沙力曼,将在今年尾任期届满,是否已有替代人选,阿都马烈说,一切尚未决定,都属于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