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考量撫養權贍養費 離婚前先好好談

年輕妻子搞外遇,丈夫忍無可忍決定單方面申請離婚,但擔心妻子會向其要求贍養費!

⊙張先生坦言,他與相差15歲的妻子奉子成婚,妻子誕下兒子不久后就性格大轉變,時常早出晚歸,偶爾更在外醉得不省人事,近期更頻頻向他要錢購物。

“我最近查看她的電話,才發現她和某男性朋友的親密合照和許多曖昧訊息,我當時簡直火冒三丈,可是為了兒子只好忍耐。”

他指出,妻子的態度逐漸變本加厲,因再也無法忍耐妻子的任性和丟下兒子的態度而決定離婚,可是他清楚知道妻子是不會願意簽字離婚,因此只能單方面申請離婚。

“我老實說,我的妻子是個很貪財的女人,所以我擔心她會要求贍養費。”

欲詢問,畢竟是妻子外遇在先,加上是男方進行單方面的離婚申請,女方是否沒有權利要求任何贍養費呢?

★林若輝律師

事主與妻子離婚並非兩者之間的事,當中涉及年幼的孩子,就算事主決定單方面提出離婚申請,需要探討的事情包括孩子的撫養權、探望權和孩子的贍養費等,所以我建議在決定離婚前,理應坐下來好好討論。

就好像事主所說的,女方年紀尚輕而有工作能力,但畢竟孩子還小,因此不排除女方會向事主要求贍養費。

如果事主擁有妻子與外遇對象通姦的證據,就可藉此起訴對方造成他與妻子之間的婚姻關係破裂,以做出合理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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