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局不會郵寄發出 遺失地契需補辦再轉名
屋主遺失地契,不知可否在沒有地契的情況進行轉名手續呢?
⊙林太太指出,位于八打靈再也的三層排屋在數年前已還清房貸,也完成了辦理地契申請手續,土地局當時聲稱已通過郵寄的方式發出地契,本身卻不記得是否曾取得地契。
她說,基于本身即將移民到新加坡居住,因此就打算將名下的三層排屋轉至大兒子的名下,可是她在最近才猛然記起地契的事情。
她強調,她自己已完成不記得地契放在何處,因此打算補辦地契,同時不知房子的轉名手續是否需要地契才可進行。
★林若輝律師
據了解,如此重要的文件,土地局是絕對不會透過郵寄方式寄出,相反的,寄出的只是可領取地契的通知書,以要求屋主親自前往土地局領取正版的地契,因此依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建議事主直接前往土地局了解單位的狀態,看看房屋地段的擁有權是否仍在自己名下。
當然,若屋主要進行房屋的轉名手續是需持有正版的地契,若遺失了就得向土地局要求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