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念群 : 我國沒立法禁童婚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張念群 : 我國沒立法禁童婚

首相夫人羅絲瑪陪同首相納吉到紐約出席聯合國會議,更在福特基金會的“小孩不是新娘”早餐討論會上發言,指童婚甚少在大馬發生,政府成功根除童婚現象。



完美夫人不是我的偶像,不過我們不該因人廢言。難得有人願意談論童婚這個課題,我也希望藉機說兩句。

完美夫人說,“大馬法律不但禁止童婚,也設定有效方式,保護兒童免於在年幼之齡就被迫結婚”。

一句話,就凸顯了她對這個課題了解的不足。



事實是,我國法律規定,非穆斯林的法定結婚年齡是18歲,而介於16歲至18歲的非穆斯林必須獲得州首長書面許可,才能註冊結婚。而針對男、女穆斯林的法定結婚年齡,分別是18歲和16歲。可是只要有伊斯蘭法庭許可,穆斯林可在任何年齡結婚。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2013年,沙巴一名40歲的男子因與13歲女童發生性行為而被控強姦。但在審訊前,他卻在女孩父親同意下,向伊斯蘭法庭申請結婚,並且獲准迎娶受害者成為他的第二名妻子。

換言之,我們並沒有立法禁止童婚。要根除這個問題,首先就是要修改法律,全面禁止穆斯林在未滿18歲時結婚。可是,這當中牽涉到宗教問題,沒有幾個穆斯林敢碰觸。我在國會提了無數次,可是都吃力不討好。

失去上學機會

不僅如此,2010年,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的數據也顯示,全國有1萬6000名15歲以下女童已婚,比起2000年的6800名,多了近1萬人。所以羅絲瑪的“我國政府已根除童婚現象”之言,根本就是在誤導。

不同宗教人士有不同合法婚嫁年齡,也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我們的身體和心智的成熟和宗教無關。有什麼科學檢驗證明16歲的穆斯林,比18歲的佛教徒成熟?

女童是童婚下的受害者。結婚後,她們失去了上學機會,她們的身體也未準備好成為一名母親,畢竟她們自己都還是一名小孩。

禁止童婚,讓我們的小孩有個屬於他們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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