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会法令条文被判没违宪 净选盟指侮辱人民权利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集会法令条文被判没违宪 净选盟指侮辱人民权利

(吉隆坡2日讯)净选盟2.0针对上诉庭昨日裁决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并没有违宪的决定,认为此案裁决,已经侮辱联邦宪法所保障人民集会及自由发言的权利。



该组织今日发表文告,针对因举办“505黑色集会”而被定罪的人民公正党柔州执行秘书华岚,昨日被上诉庭认为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并没有违宪的决定,而维持地庭判决,谕令华岚支付6000令吉罚款,否则监禁3个月代替刑罚,如是指出。

文告也指出,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劳勿斯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认为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并没有违宪,因此不能接纳被告援引早前在公正党雪州斯里斯迪亚区州议员聂纳兹米,因举办“508人民之声大集会”,而牴触上述条文案件中,指该条文违宪结果。

文告指出,该组织质疑上诉庭突然U转态度,并认为上诉庭的决定,是否意味着净选盟4.0的主办单位,会在不就之后也会被带入法庭?



另外,文告也针对农业及农基工业部副部长拿督达祖丁抨击华裔的言论,批评后者的态度有如流氓,同时也要求后者为自己的失言而向国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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