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恤商家達雙贏

已註冊為消費稅納稅人的商家,是時候根據條例提呈消費稅報表,勿等關稅局官員上門審計和追稅時,才來喊冤;不過,關稅局向商家追收消費稅款時,須先瞭解商家遲遲未呈報消費稅的原因,以免一些對消費稅制一知半解的商家,無辜被罰款。

或不瞭解操作

消費稅制在今年4月1日落實之前,不少商家響應政府的呼吁而進行註冊,但是,當中不乏一些商家,不瞭解消費稅制的真正宗旨與操作方式,以致在報稅時,面對問題。

由于消費稅制落實不久,關稅局也瞭解商家面對報稅問題,因此,已延長商家的消費稅呈報期限,但是,商家總也不能到了最后一分鐘才報稅,或在報稅期限截止后,埋怨當局沒有給予充足的報稅時間。

關稅局從本月12日起,向還未呈報消費稅報表的2萬2184名已註冊商家,發出追討稅務通知,並規定他們在收信后的2周內繳稅,否則發出2萬5000令吉的罰單與警告信。

已註冊的商家,代表政府向消費者徵收消費稅后,必須依法在報稅期限內,提呈消費稅報表,並將消費稅款歸還政府,以增加政府的稅收,讓政府有更多款項發展國家,社會大眾也從中受惠。

增加政府稅收

消費稅制實行初期,商家也許無法完全掌握新稅制的細節,例如消費稅報稅項目、會計軟件的使用,以及經濟低迷,營業額大幅度下跌之后的報稅問題,對此,商家必須向關稅局反映;關稅局追稅時,也必須體恤商家的處境,而不是一昧的以罰單或罰款方式來對付商家,引起抱怨和反彈。

有資格向消費者徵收消費稅的商家,代收消費稅后,千萬記得不拖不欠,把稅款交給關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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