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壽錦:派系鬥爭,草民買單
──投銀從業員
甲州火箭派系分明,甚至公開決裂,已經時日已久,無需遮掩。
這一次黨員告州主席毀謗一案,經法庭審訊裁決州主席連同黨元老兼甲市區國會議員沈同欽罪成,需賠償原告黃醫生30萬令吉。
判決后,作為被告的二人聯袂召開記者會,表明不會付賠款,並指黨中央需要對此表明立場,二人縱因不賠款被判窮籍而換來兩場補選也在所不惜。
二人需要中央表明立場,原因在于505大選前的候選人密議當中,所有會議上論及的言語都應該屬于秘密,怎會流傳出來當成庭上的證詞?
黨的立場,是要嚴正把守所謂的“密議”的所有言論不外洩?抑或對于涉及譭謗之嫌的控訴也不能坐視不理?
看起來很為難的抉擇,其實一早可以通過黨內機制和管道排解。有錯就認,同是黨的一分子又何須耗時費日上庭等官判。
作為一名州級資深領袖,應對自己所說的話負責,沒有實質證據而作出質疑,被揭露后還硬著對干毫無悔意,在道德倫理上已經失分。
不過幸好,資深總是有資深的道理。這邊說不打算付還賠款,那邊已經有州委和支持者組成正義聯盟,而且在州委會的會議通過,將發動籌款為二位被告籌募法律基金。
首炮就有茶餐室的義賣,接下來,據州署理主席的透露,將舉辦更多活動來籌款,包括大型晚宴等。
作為被告人的州主席也指出,會通過律師上訴,要求法庭檢討有關判決。
怪哉,過往處于弱勢的在野黨議員如果發動籌募法律基金,一定是面對敵對黨或當權者的起訴,才會向廣大的社群申訴求助;可能在網絡上一號召,不消數天已經得到巨大的迴響。
這一次有議員因為民事毀謗案向社會籌募經費,倒是挺新鮮的事!
前不久甲州火箭向培風獨中捐輸了一筆10萬令吉的善款,如果這場訴訟不管勝負或和解也能拿出賠款、募款,對弱勢教育群體作出捐獻,倒也不失為美事一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