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伊斯蘭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等五造,早前就4名巫裔穆斯林向高庭申請禁令,阻止他們在國會提呈伊斯蘭刑事法私人法案的訴訟提出的初步反對,今日被高庭駁回。
高庭譯訂10月13日聆審禁令的申請,同時聆審哈迪阿旺要求撤銷此訴訟的申請。
代表哈迪阿旺的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技術委員會成員拿督達基尤丁指出,法官拿督阿絲瑪米在內庭指在她詳細看完所有文件后,指初步反對申請資料不足,因此在起訴人代表律師法列斯面前駁回初步反對申請,同時也擇訂上述審訊日期。
“她想聽聽此訴訟中所有申請的法律意義,包括起訴人的臨時禁令申請,以及答辯人的撤銷申請。”
達基尤丁獲得今日初步反對的判決后,在庭外向記者這么指出。
禁止國會辯論
哈迪阿旺提出反對的理由是,4名起訴人應該就此案提出司法檢討,而非入稟一項訴訟。
哈迪阿旺是在7月2日入稟法庭,要求撤銷由4名穆斯林分別為曼蘇沙亞、社運份子阿芝拉阿茲、哈斯比馬博特拉及哈斯瓦尼在今年,入稟禁止哈迪阿旺在國會提呈伊斯蘭刑事法私人法案,還禁止國會辯論伊刑法修正案和通過私人法案的動議。
4名起訴人同時也向高庭申請禁令,把哈迪阿旺、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班迪卡、副議長拿督依斯邁、拿督羅納建迪及國會下議院秘書拿督羅絲米,列為答辯人,以阻止國會下議院提呈和辯論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管轄權)的動議。
4人在入稟宣誓書中指出,若該項私人法案已被答辯人及其代表,編入國會下議院議程或辯論,就必須在5月18日至6月18日,及未來召開的國會會議上,撤回、阻止及禁止繼續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