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治振:默許與反擊

納吉這邊廂在2000名象征強力基層支持的支持者夾道歡迎下,意氣風發飛回大馬,那邊廂馬上超高效率發律師信,要林良實在7天內道歉,不然那番“將外人給的錢存入私人戶頭”的言論就準備吃官司吧。

納吉的律師說,根據相關網絡新聞報導,林良實那番話帶有誹謗性質。

同樣的情況,副部長禮查說,外交部是依據有關茨廠街言論的報導內容,才決定召見黃惠康大使;納茲裡插手后,阿尼法也澄清,他是請示納吉后才決定召見。

上述兩件事,都是按照報導行動。黃大使的談話被報導扭曲,鬧得沸沸揚揚后姑且“被放過”;現在林良實被緊咬,倒是“來真的”,誰叫他真的有講過那番話。

這個故事教訓我們,當你已成為過去式的退休人士,還是少發表鮮明立場啦,免得引起他人不高興,不能將你革職或停職,就只能告你了。

咦?是這樣嗎?好像又不是,馬哈迪還在啊!(嗯,我知道老馬這個例子實在重複到快爛掉,但又實在匪夷所思到不得不提。)

為您信手拈來整理一下老馬的明刀明槍:他直嗆納吉和1MDB才是讓國家蒙羞的、多番不厭其煩叫納吉下台,又說納吉讓巫統陷入腐敗、用官職賄賂國陣議員,更直言他說謊貪污偷錢,把26億令吉搞丟,是個“嚴重失敗的首相”。

老馬暢所欲言

這些指控都不是我說的,也沒有機會讓任何報導扭曲,事因老馬的部落格已洋洋灑灑公告天下。

馬哈迪的事實是事實?林良實的事實是事實?誰知道呢——事實是,林良實已經被警告,而馬哈迪還是老神在在。

但,馬哈迪的一籮筐口誅筆伐,相比林良實的一句話,誰的誹謗比較具誹謗性?

除了意思意思不點名譴責一個老人退而不休在干政,至今也看不到納吉任何有力的反擊。

馬哈迪和林良實兩個國陣資深元老的差別待遇,更是給馬華蓋上一記響亮的大巴掌。

不說遠,就從充斥種族意味的916紅衫軍集會,到召見黃惠康,再到“站著”開玩笑說華裔欠揍要掌摑的達祖丁,我們只看到“默許”。這么巧,以上種種都以“維護馬來人尊嚴”為大前提在和華裔對著幹。

唯獨馬哈迪受到的“默許”較另類;這么有趣的“默許”,我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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