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內有情 法官准父先入獄讓兒顧家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法內有情 法官准父先入獄讓兒顧家

(新加坡8日訊)父子私運斑鳩和飛鼠過關,法官體諒被告家有老小,允許父子商議后,判處讓父親先入獄!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卓永祥(44歲,舊貨商)和卓漢榮(20歲,叉車司機)各面對兩項牴觸動物與飛禽法令的控狀。兩人是父子關係。

法官昨天裁決父親入獄3個月,兒子因年紀較輕判入獄2個月,但擔心兩名被告同時入獄的話,沒有人幫忙照顧家中老小,因此要他們決定誰先入獄。

父子倆商量后,決定讓父親先入獄,兒子以8000元(約2萬4000令吉)保釋,明年2月14日開始服刑。



警犬反應異常

較早時,父親在庭上表示,妻子今年1月離家,家中還有18歲女兒、11歲兒子和80多歲的老母。

根據案情,兩人受朋友邀請,在今年8月25日傍晚約7時,開車到新山振林山參與中元節活動,之后到朋友家中,對方送了兩隻珠頸斑鳩(Spotted Dove)。

朋友將裝著斑鳩的兩個鳥籠藏在后車廂和防撞桿的空隙中。

之后,兩人又開車來到新山一家水族館,兒子付了450令吉,買了3只屬于飛鼠類別的“蜜袋鼯”(Sugar Glider)。

店主將3隻飛鼠放入黑色袋子中,然后取出車內的雜物箱,將動物藏在裡面,再將雜物箱放回去。

兩人在同一天晚上約10時40分,通過大士第二通道回國。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檢查時,發現警犬反應異常,搜出了車上的動物。兩人當場被捕,動物也遭當局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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