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内有情 法官准父先入狱让儿顾家
(新加坡8日讯)父子私运斑鸠和飞鼠过关,法官体谅被告家有老小,允许父子商议后,判处让父亲先入狱!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卓永祥(44岁,旧货商)和卓汉荣(20岁,叉车司机)各面对两项牴触动物与飞禽法令的控状。两人是父子关系。
法官昨天裁决父亲入狱3个月,儿子因年纪较轻判入狱2个月,但担心两名被告同时入狱的话,没有人帮忙照顾家中老小,因此要他们决定谁先入狱。
父子俩商量后,决定让父亲先入狱,儿子以8000元(约2万4000令吉)保释,明年2月14日开始服刑。
警犬反应异常
较早时,父亲在庭上表示,妻子今年1月离家,家中还有18岁女儿、11岁儿子和80多岁的老母。
根据案情,两人受朋友邀请,在今年8月25日傍晚约7时,开车到新山振林山参与中元节活动,之后到朋友家中,对方送了两只珠颈斑鸠(Spotted Dove)。
朋友将装着斑鸠的两个鸟笼藏在后车厢和防撞杆的空隙中。
之后,两人又开车来到新山一家水族馆,儿子付了450令吉,买了3只属于飞鼠类别的“蜜袋鼯”(Sugar Glider)。
店主将3只飞鼠放入黑色袋子中,然后取出车内的杂物箱,将动物藏在里面,再将杂物箱放回去。
两人在同一天晚上约10时40分,通过大士第二通道回国。移民与关卡局人员检查时,发现警犬反应异常,搜出了车上的动物。两人当场被捕,动物也遭当局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