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李光耀定罪 余澎杉上诉驳回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辱骂李光耀定罪 余澎杉上诉驳回

(新加坡8日讯)余澎杉上诉被驳回!



3个月前被治罪的少年余澎杉(洋名Amos,16岁)就被定罪和刑罚上诉高庭,上诉案今早在高庭审理,法官郑永光驳回他的上诉。

听完控辩双方的陈词后,法官指出,余澎杉惯用粗俗的语言来激起别人的讨论,像是往邻居家丢石头逼别人出来打架。他以自由言论为借口,做出了一系列行为。

《联合早报》报导,余澎杉今年3月27日和28日,在网上发布一段诋毁基督教和辱骂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的视频,以及一个贴上李光耀和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头像的猥亵图像而被控。



他被控通过电子媒介散布猥亵图样、蓄意伤害基督徒的感受,和上载视频对他人构成骚扰3项控状。

控方今年5月初以首两项控状展开审讯,并在案件审结后,申请撤销最后一项控状。

余澎杉被判罪成后判刑过程非常曲折,他先后接受了3项评估,看他是否适合接受缓刑监视、改造训练或强制治疗令,不过最终在今年7月被判坐牢4周。

由于刑期从6月2日还押监狱和心理卫生学院算起,因此他在判刑当日就已完成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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