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依服务年资赔偿 遣散费不合理可投诉
工作20年,公司申请冻结,仅获1个月赔偿。
⊙刘女士说,她所服务的公司将在11月结束营业,公司却没有打算给员工遣散费。
她指出,据她了解,公司是申请冻结,并非真正的结束,
“这样的情况,公司无需发遣散费吗?”
她说,公司通知他们要结束营业时,只给了1个月的赔偿,她们是否可以获得更多?
★林若辉律师
公司结束营业时,就必须给予员工一笔适当的赔偿,根据我国的法律来说,是以服务年份计算有关赔偿金。
事主已经工作20年,其应得的赔偿金绝对超过一个月的月薪。
如果该公司没有给予遣散费赔偿,事主可以到劳工局投诉。
只要当年她入职时的薪资是受到劳工法令保护,即使事主目前薪水是超过保护范围,也还是会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