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首任业主是华人 向巫裔购买问题不大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公寓首任业主是华人 向巫裔购买问题不大

华裔不能向马来同胞业主购买房子?



⊙陆女士说,她较早前在安邦区找到一间合适的公寓单位,业主售卖价格是10万令吉。

她说,经过了解才发现,愿意出售单位屋主是第二任业主,而且是一名马来同胞,但她听友人说,华人不能向马来同胞买房子。

她想问上述的条例是否存在?她强调,该公寓单位第一手华裔是直接向发展商购买单位,之后才转售给第二任屋主。



★林若辉律师

一般上,只要产业首任业主是华人,就不会面对太大问题。

提醒有兴趣购买公寓单位的陆女士,可委托律师查询公寓单位地契是属于永久地契或99年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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