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行撤銷1MDB 3海外投資 “76億拿回來!”
(吉隆坡9日訊)國家銀行宣佈,撤銷批給一馬發展公司的3項總值18億3000萬美元(約76億8600萬令吉)國外投資准令。
國行也援引2013年公司法令,指示一馬公司將該筆資金撤回馬來西亞,並提呈撤資計劃書給國行。
國行今日針對一馬公司弊案調查,發表上述聲明。
沒提供準確完整資料
文告指出,國行在未獲得準確與完整的資料下,批准一馬公司的76億令吉國外投資申請。
“總檢察署決定尊重國行對一馬公司調查所作的決定,即對一馬公司違反1953年匯率控制法令展開刑事提控。根據聯邦憲法,只有總檢察署有權決定是否提控。”
文告說,作為調查單位,國行有責任以高度專業態度展開調查。
“在考慮任何匯率控制法令下的申請時,國行向來要求申請者提供完整與準確的資料。國行的結論是,一馬公司在沒有提供準確與完整資料供審批參考之下,獲准在外國投資。”
國行表明,會在一馬發展公司弊案調查中,繼續給予警方及反貪污委員會全力合作。
繼續做對的事
*貿工部前部長丹斯里拉菲達
國行,讚。
我們終于看到一些正面的做法,以重拾他人信心。我們會繼續做“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