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層查漏水鑽洞不修 向建築物委會投訴
公寓漏水管理層找來師傅進行鑑定工作, 漏水問題解決,卻留下手尾,業主不滿管理層不負責任態度!
⊙來自彭亨的韋先生說,他住在雲頂某公寓,公寓樓逾20年。
她說,早前發現,樓上單位開始漏水問題,其單位受到影響外,原來樓下單位也無法倖免。
他說,針對此事多次向管理層接洽,為了鑑定漏水根源不是出自他家,管理層就聘請維修師傅到他家“鑽洞”進行相關工作。
他說,雖然最后確定漏水問題不在于他家,卻留下大大小小“鑽洞”的痕跡,當初管理層答應工作完畢會修整,所以才答應。
“更遺憾的是,涉及3個單位的漏水問題已解決,留下痕跡卻沒被修復,多次向管理層反映皆沒下文。”
他曾向建築物委員會(COB)投訴,但管理層仍不聞不問,他對這重新委任管理層處事態度感到非常不滿。
★林若輝律師
首先,業主透過建築物委員會進行投訴是最直接方式,若委員會未給予任何指示,也有可能管理層無視當局的指示。
遇到不負責任管理層,業主唯有致函房屋部要求採取行動,當局也會徹查建築物委員在過程中是否失責。
最終,上述管道仍無法解決就必須委託律師處理,可是,倘若整個維修或修復費用不多,聘請律師恐怕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