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银行总裁丹斯里哲蒂强调,国行必须采取行动对付负债累累的一马发展公司,以保护金融制度的完整性。
总检察长已在本月初,否决国行第2次提出以刑事程序对付一马发展公司的要求。
而在另一边,国行也因为一马发展公司牴触汇率控制法令,宣布撤销之前批准的3项总值18亿3000万美元(约76亿8600万令吉)国外投资准令。
哲蒂指出,总检察长有权做出上述评估(否决国行要求),但国行坚决认为,一马发展公司有必要遵守条规,因为那是金融制度运作和完整的关键。
根据“彭博社”报导,哲蒂是在秘鲁利马接受访问时,如此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