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銀行總裁丹斯里哲蒂強調,國行必須採取行動對付負債累累的一馬發展公司,以保護金融制度的完整性。
總檢察長已在本月初,否決國行第2次提出以刑事程序對付一馬發展公司的要求。
而在另一邊,國行也因為一馬發展公司牴觸匯率控制法令,宣佈撤銷之前批准的3項總值18億3000萬美元(約76億8600萬令吉)國外投資准令。
哲蒂指出,總檢察長有權做出上述評估(否決國行要求),但國行堅決認為,一馬發展公司有必要遵守條規,因為那是金融制度運作和完整的關鍵。
根據“彭博社”報導,哲蒂是在秘魯利馬接受訪問時,如此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