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資委主任受賄濫權 蔣潔敏判囚16年

(中國‧北京12日綜合電)中國湖北省漢江中院周一宣判,前國資委主任蔣潔敏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濫用職權,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6年,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人民幣(約65萬令吉)。蔣潔敏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中國媒體報導,蔣潔敏(60歲)2011年起出任中國石油集團董事長,直至2013年3月出任國務院國資委主任,但同年9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中紀委立案調查,成為十八大后首位受查的中央委員。

中紀委2014年6月公布案情指,蔣潔敏利用職務便利,索財受賄,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涉嫌違法,予以蔣潔敏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據悉,蔣潔敏被認為與已落台的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為伍,為石油幫成員之一,曾指示中石油管理層向國資委謊稱遼河油田無油可採,以1000萬元賤賣該塊油田予周永康家族,使周家賺取數十億暴利。

在前中南海大管家令計劃之子令谷車禍中,蔣潔敏也曾動用中石油巨款,匯給車禍受傷女子的家屬作為“封口費”。

李春城遭判13年

另外,湖北咸寧中院周一宣判四川省委員副書記李春城案,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沒收個人財產100萬,李春城當庭表示不上訴。

李春城(59歲)亦為周永康親信,中紀委網站指,李春城收受巨額賄賂,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弟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濫用職權進行封建迷信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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