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車位問題沒完沒了,執法不嚴,違規泊車的人就會越來越多,加劇交通阻礙,但執法過嚴,駕駛人士又反轟是泊車位不夠,執法單位不該向駕駛人士“開刀”。
實地執行執法工作的執法人員,最能體會這種進退兩難的局面。
日前在檳島,就有一名女執法人員,遭到被鎖車輪的兩名駕駛人士刁難,要她先解開車輪才肯付罰款。駕駛人士繳付罰款時,還故意放手讓錢掉在地上,當女執法人員撿起時,還辱罵對方“anjing”。
整個過程被拍下並上傳到社交網站,想也不用想,有關駕駛人士無理取鬧的惡劣態度,幾乎是一面倒,遭到網民的砲轟。
與此同時,女執法人員全程理性及冷靜處理此事,也獲得一眾網民支持。
鏡頭一轉,我們來看看威省,在早前,威省市議會進行了一項試驗,在商業中心發現非法佔用殘疾人士專用泊車位的駕駛人士,就會以車布蓋上有關轎車,再貼上殘疾人士貼紙。
貪圖一時之便
現場拍攝顯示,一些駕駛人士發現被“怪招”對付后,表現得相當激動及憤怒。
從上述兩個例子來看,不是所有犯規的駕駛人士,都會認為自己是錯誤,並好好接受懲罰的。
當然,也不可否認,泊車位不足,一直是檳島及威省面對的“通病”,但是,這也成為眾多駕駛人士喜歡利用的藉口,每當被取締時,就以泊車位不足,大發牢騷,把責任全部推到地方政府身上。
泊車位不足是事實,但多數駕駛人士純粹只是貪圖一時之便,不願把車泊在遠一點的地方,才選擇違規泊車。
不論如何,如果是自己犯法在先,那被取締,也怪不了任何人。要明白,執法人員與大多數你我一樣,都只是在打一份工,他們只是執行工作。
如果認為被取締是一種侮辱,忍受不了被對付,那很簡單,不要犯法不就好了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