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錦成:審理伊斯蘭案件 法官須謹記憲法制度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楊錦成:審理伊斯蘭案件 法官須謹記憲法制度

(吉隆坡12日訊)民青團署理團長楊錦成指出,雖然國內多數法官為穆斯林,他籲請法官務必秉持聯邦憲法宣誓制度,捍衛憲法與法律。



楊錦成今日針對最近司法判決顯示,法官審理伊斯蘭有關事務案件時,非常謹慎和不優先以聯邦憲法作裁決,發文告如是指出。

他說,若法官有任何關于伊斯蘭法律或伊刑法的關注,就需查明根源,勿為政治利益不參閱聯邦憲法和阻止其他社會權利。

“近來數宗援引憲法權利的宗教自由案件引起人民關注,其中包括叛教、改教、拘留和伊刑法的合憲性,諸案件引發有關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宗教自由界限問題。”



他強調,民政黨針對伊刑法入稟法庭,並非挑戰伊斯蘭,而是捍衛和秉持聯邦憲法。

他響應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茲米沙隆的呼籲,即法官若無法秉持聯邦憲法,就應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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