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僱主指示違規接罰單 私人司機有權拒償還
私人司機欲辭職,但必須先繳清所有交通罰單!
⊙王先生指出,他擔任某老闆的私人司機已5年,日前決定辭職,和友人經營小本生意。
他說,在他遞交辭職信那刻,老闆竟要求他償還所有交通罰單後才準離職。
他指出,過去5年一直駕駛,由老闆提供的馬賽地房車,最新累積的罰單有10餘張。
“除了放工時段,基本上房車都是我所駕駛,但要我償還的做法並不公平,因為我都是為了接送老闆才會接獲罰單。”
王先生說,罰單觸犯的條例包括違例泊車或超速,這些都是遵守老闆指示,才會犯下的錯。
他指出,當初在友人的介紹下覓得該份工作,但雙方事前已協商好,只要是老闆下的要求,接收罰單也是僱主負責。
他說,老闆尚拖欠他兩個月的加班費,但對方已暗示不償還罰單的話,就無法得到該筆金錢。
★林若輝律師
王先生絕對有權利拒絕償還罰單的要求,畢竟超速或違例泊車,都是僱主的指示。
若無法順利取得薪水,可向勞工部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