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申請暫緩凍結令被駁 《The Edge》可以出版
(吉隆坡13日訊)高庭今日通過內庭裁決,駁回內政部有關暫緩高庭,執行撤銷內政部凍結《The Edge》出版準證的申請,並諭令內政部長和秘書長等人,需支付4000令吉堂費給後者。
代表內政部的高級聯邦律師陸意清在庭外受訪時透露,高庭(上訴與特別權利組)拿督阿絲瑪碧宣讀判詞時指出,《The Edge》媒體集團早前已勝訴,獲高庭撤銷凍結《The Edge Financial Daily》和財經周刊《The Edge Weekly》出版准證,因此內政部不應申請暫緩令,剝奪前者的訴訟成果。
上訴需賠償裁決
阿絲瑪碧也說,高庭看不到《The Edge》繼續刊登旗下這2項刊物,會造成任何傷害,因而無理由批准內政部的暫緩令申請。
陸意清指出,內政部已向上訴庭提出推翻高庭裁決申請,因此有關早前高庭裁決內政部需賠償《The Edge》損失,相關損失額評估將暫緩執行,直至上訴庭訴訟結果出爐。
她透露,內政部將在上訴庭,辯駁內政部長當時發出凍結《The Edge》出版準證,屬於正確決定,一旦上訴庭推翻高庭裁決,則內政部無需賠償相關損失,然而上訴庭目前仍未擇定何日聆審。
“高庭也尚未擇定何時進行損失評估。”
高庭於9月21日,宣布撤銷內政部的凍結令,並諭令該部支付1萬5000令吉堂費,以及必須賠償《The Edge》兩份刊物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