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合約前領袖“遺產” 工程部長:政府只是管理

(吉隆坡13日訊)公共工程部長拿督斯里法迪拉尤索夫指出,大道合約是前領袖留下來的“遺產”,現今政府只是管理前朝政府留下的遺產問題。

“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領導的政府,已有能力減少及廢除一些條例,但我們需要平衡政府與人民的利益。”

他受詢時對媒體說,政府是根據大道收費合約調整過路費,除了安邦吉隆坡高架大道(AKLEH)、精明隧道(SMART)以及西部疏散大道(SPRINT)。

“若根據合約,這3條大道的收費會更高,政府只批准上述3條大道為第1級轎車,調漲1令吉過路費。”

法迪拉說,大道過路費本應在今年1月1日調漲,但政府展延此事,以讓政府全面評估大道漲價對公眾、政府以及私人領域帶所帶來的影響。

他也說,並非所有大道公司的合約允許每3年調整收費,而是視乎合約內容,一般是3年、5年至7年。

“政府從2008至2013年已支付11億891萬令吉賠償金給大道公司,2014年則多達4億299萬令吉。”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