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非国家保安法 刑事法典提控 凯鲁丁 郑文杰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总检察长:非国家保安法 刑事法典提控 凯鲁丁 郑文杰

(布城13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澄清,巫统峇都交湾区部前副主席凯鲁丁和律师郑文杰是在刑事法典第124L条文下被控,不是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SOSMA)。



他补充,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阐明的“安全罪行”(security offences),并不局限于恐怖分子,而是包含这法令中第1个表(罪行),包括第6章和6A中的危害国家罪行,以及和恐怖主义有关的罪行。

他说,在刑事法典第124L条文下是在刑事法典第6章,这在刑事法典于2012年修正后,新加入的7项条文之一,因此它属于“安全罪行”的一种,同时也适用于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

“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是不局限于恐怖分子程序法,同时也提供了特别措施,以协助调查任何有关安全罪行的提控。”



莫哈末阿班迪今日召开记者会时说,在2012年刑事法典(修正)法令另外6条新条文,包括第124b(破坏议会民主罪名)、第124C条文(企图破坏议会不利民主制活动)、第124H的鼓动任何违法暴力、逾矩之行为、第124K条文(破坏)和第124L条文(意图进行破坏)、第124M条文则阐明,直接或间接参与间谍活动和第124N条文(意图进行间谍活动)。

他说,上述条文也曾经在内安法令中使用,但上述是经过修正后,所拟定的。

他说,总检察署这次决定澄清,主要是针对最近有人针对此案,作出误导性的言论,但在等待此案的判决前,总检察署绝对不可泄露有关案件的详情。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