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購土著單位不獲轉名 技工買屋空歡喜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誤購土著單位不獲轉名 技工買屋空歡喜

(蒲種13日訊)華裔青年滿心歡喜等待入住夢想家園,結果等了兩年半卻被告知所購的公寓單位是土著單位,不可轉換名字而空歡喜一場,所幸可取回1萬2500令吉購屋抵押金。



事主覃偉潤(32歲,機械技工)于兩年半前通過網上產業代理公司,在蒲種烏達瑪購買一間公寓單位,通過屋貸申請銀行介紹律師處理房屋合約買賣事宜,一切買賣皆全權交由律師處理。

他說,據產業代理指出,有關5層樓公寓單位的馬來業主為二手業主,首個業主是印裔,房子當時以市價12萬5000令吉出售。

“在簽訂購合約時,支付了1萬2500令吉抵押金,包括3000令吉訂金及逾4000多令吉的律師費。”



每月到土地局追問

他說,豈料房子轉名手續搞了2年都沒下文,直到今年3月,律師才告知房子為土著單位,無法轉換名字,令他睛天霹靂,心痛為妻子和母親準備的新屋夢碎了。

兩年來,他平均每兩三月都打去律師樓追問進展,律師都一直推說在辦理中,一會又說雪州土地局不批,一會又說沒問題。

覃偉潤說,他為了房子轉名的問題心煩,無法專心工作,幾乎每個月特地請假一天到雪州土地局追問。

“從官員說沒收到律師呈上申請文件,直到文件交上后,于3月才確知本身沒資格購買有關公寓,有感一直以來被產業代理和律師誤導,而律師也拒絕退還購屋抵押金。”

他說,他于三週前向金鑾州議員黃思漢尋求協助,在后者與律師協談下,取回購屋抵押金,僅蒙受虧損2600令吉律師費。

他提醒民眾購屋時 必須小心謹慎,尤其是首購族,必須查清房子為非土著單位才購屋,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購屋須找有信譽代理

黃思漢呼吁有意購屋者尤其是首次購屋者,應通過正確管道,向有信譽及註冊的產業代理公司購屋。

他說,事主通過網上產業代理公司尋找房子,豈料該產業代理在他支付1萬2500令吉抵押金不久后倒閉且沒告知事主,幸該筆抵押金放在本身委任的律師處。

他說,覃氏直到兩年后的今天,才知該產業代理公司已倒閉。

他也指出,購屋者有權委任本身產業代理,也有權委任本身律師處理購屋手續,非一定要用產業代理介紹的律師,以保障本身權益。

“如果產業代理說土著單位可轉名,購屋者可向雪州土地局及房屋局查證,但覃氏的律師沒這麼做,使房子買賣問題拖延兩年多,還嘗試沒收抵押金。”

他強調,在房屋法令下,土著單位房子有兩種,一是規定是土著單位,不可轉名予非土著;另一是可轉名予非土著的土著單位,條件是必須獲得雪州大臣批准。

他說,要查證房屋為土著單位與否,只要到土地局和房屋局便可查到,無需拖上兩年多,但事主產業代理和律師把責任推給州政府。

“購屋合約上也闡明若交易不成,必須退還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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