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购土著单位不获转名 技工买屋空欢喜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误购土著单位不获转名 技工买屋空欢喜

(蒲种13日讯)华裔青年满心欢喜等待入住梦想家园,结果等了两年半却被告知所购的公寓单位是土著单位,不可转换名字而空欢喜一场,所幸可取回1万2500令吉购屋抵押金。



事主覃伟润(32岁,机械技工)于两年半前通过网上产业代理公司,在蒲种乌达玛购买一间公寓单位,通过屋贷申请银行介绍律师处理房屋合约买卖事宜,一切买卖皆全权交由律师处理。

他说,据产业代理指出,有关5层楼公寓单位的马来业主为二手业主,首个业主是印裔,房子当时以市价12万5000令吉出售。

“在签订购合约时,支付了1万2500令吉抵押金,包括3000令吉订金及逾4000多令吉的律师费。”



每月到土地局追问

他说,岂料房子转名手续搞了2年都没下文,直到今年3月,律师才告知房子为土著单位,无法转换名字,令他睛天霹雳,心痛为妻子和母亲准备的新屋梦碎了。

两年来,他平均每两三月都打去律师楼追问进展,律师都一直推说在办理中,一会又说雪州土地局不批,一会又说没问题。

覃伟润说,他为了房子转名的问题心烦,无法专心工作,几乎每个月特地请假一天到雪州土地局追问。

“从官员说没收到律师呈上申请文件,直到文件交上后,于3月才确知本身没资格购买有关公寓,有感一直以来被产业代理和律师误导,而律师也拒绝退还购屋抵押金。”

他说,他于三周前向金銮州议员黄思汉寻求协助,在后者与律师协谈下,取回购屋抵押金,仅蒙受亏损2600令吉律师费。

他提醒民众购屋时 必须小心谨慎,尤其是首购族,必须查清房子为非土著单位才购屋,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购屋须找有信誉代理

黄思汉呼吁有意购屋者尤其是首次购屋者,应通过正确管道,向有信誉及注册的产业代理公司购屋。

他说,事主通过网上产业代理公司寻找房子,岂料该产业代理在他支付1万2500令吉抵押金不久后倒闭且没告知事主,幸该笔抵押金放在本身委任的律师处。

他说,覃氏直到两年后的今天,才知该产业代理公司已倒闭。

他也指出,购屋者有权委任本身产业代理,也有权委任本身律师处理购屋手续,非一定要用产业代理介绍的律师,以保障本身权益。

“如果产业代理说土著单位可转名,购屋者可向雪州土地局及房屋局查证,但覃氏的律师没这么做,使房子买卖问题拖延两年多,还尝试没收抵押金。”

他强调,在房屋法令下,土著单位房子有两种,一是规定是土著单位,不可转名予非土著;另一是可转名予非土著的土著单位,条件是必须获得雪州大臣批准。

他说,要查证房屋为土著单位与否,只要到土地局和房屋局便可查到,无需拖上两年多,但事主产业代理和律师把责任推给州政府。

“购屋合约上也阐明若交易不成,必须退还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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