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批准凯鲁丁律师 撤销申请人身保护令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高庭批准凯鲁丁律师 撤销申请人身保护令

(吉隆坡13日讯)高庭法官卡马丁今日批准巫统峇都交湾区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凯鲁丁代表律师哈尼夫,要求撤销前者针对国家保安法令的人身保护令相关申请。



哈尼夫指出,凯鲁丁于昨日(12日)在刑事法典第124L条文下被提控,申请人身保护令仅有“学术性”意义,因此要求撤销该申请;主控官杜苏基副检察司也表示赞同。

他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凯鲁丁针对该法令申请人身保护令一案,原订今日聆审,若高庭批准该申请,他便有机会保外,但昨日主控官以刑事法典第124L条文提控他,又不确定是否被纳入国家保安法令,导致他继续被扣留。

但他不会放弃任何让此案能尽快移交高庭的机会。



凯鲁丁是于9月28日,透过律师向高庭申请人身保护令。

再度入禀高庭

此外,哈尼夫于昨日入禀高庭要求检讨推事庭判决不果,继于今日再度入禀高庭,要求尽快厘清此案是否被纳入国家保安法令。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曼最后择订10月19日聆审此案。主控官为马斯利副检察司。

辩方入禀高庭的一项动议通知书内容指出,辩方认为凯鲁丁及郑文杰牴触刑事法典第124L条文,不应在国家保安法令下进行审讯,因两者没直接关系,继而要求让两名被告可以保释。

随后,哈尼夫在庭外说,若两人在刑事法典下被控,就该把此案移交地庭,因该法典最高刑法为15年,推事庭无权审理,而移交地庭后可要求保释。

“若在国家保安法令下被控,就该移交高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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