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日通過內庭裁決,駁回內政部有關暫緩高庭執行撤銷內政部凍結《The Edge》出版準證的申請,並諭令內政部長和秘書長支付4000令吉堂費給後者。
代表內政部的高級聯邦律師陸意清在庭外受訪時透露,高庭(上訴與特別權利組)法官拿督阿絲瑪碧宣讀判詞時指出,《The Edge》早前已勝訴,獲高庭撤銷凍結出版准證,因此內政部不應申請暫緩令,剝奪前者的訴訟成果。
阿絲瑪碧也認為,高庭看不到The Edge繼續刊登旗下2份刊物會造成任何傷害,因而沒有理由批准內政部的暫緩令申請。
陸意清指出,內政部已向上訴庭提出推翻高庭裁決的申請,因此早前高庭裁決內政部需支付給《The Edge》的賠償金,將暫緩執行,直至上訴庭作出裁決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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