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以勒 : 如何把首相拉下台?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張以勒 : 如何把首相拉下台?

前首相馬哈迪聯合東姑拉沙裡、吉打前大臣沙努西,兩名馬華前總會長林良實、翁詩傑等已退位的重量級政治領袖,加上現任的巫統署理主席慕尤丁、副主席沙菲益等,齊聲炮轟政府濫用國安法對付1MDB課題的批評者。



馬哈迪等黨國元老陣容固然鼎盛,能夠對首相納吉施加的壓力也非常人可比。但納吉只要不予理睬,堅持坐在相位上不走,馬哈迪等人當然也是無可奈何。因為國家法律並沒有這樣一條規定,在若干國家前任領導的要求下,在位首相就必須辭官。

四種下台方式

使納吉下台的方式,不外幾種:



一、納吉自動辭職,這個結果造成的傷害最小(就納吉的對手而言)。但看來納吉目前無此打算。

二、巫統最高理事會當中超過半數理事,或全國區部中超過半數區部,對納吉投不信任票,或以某種黨內機制罷免納吉的黨主席職。

三、國會提呈並通過對首相或內閣的不信任動議,這需要足夠的國會議員支持,但首先議長必須接納有關動議,而議長有權拒絕。

四、警方、反貪會等調查和執法單位掌握首相貪贓枉法、瀆職欺詐的確鑿罪狀,並決定發起控訴,總檢察署決定以刑事罪提控他,並且最終罪名成立。

至于馬哈迪等國家元老聯手向首相發起言論撻伐,效果就如一場淨選盟4.0集會,其施加的壓力有可能促成上述4種情況的出現,或使上述4種情況出現的可能性增加,但並不能直接使納吉下台。

以上所列局面,都仍是在民主和法治框架範圍內,符合制度程序,也符合法律條件。除此之外,當然還有其它手段,譬如軍隊發動政變,以武裝脅迫手法推翻民選首相和政府,接管國家政權,行軍事統治。甚至更激烈的,通過恐怖行動,殺害政治領袖,癱瘓政府運作。這些手段既不合法,也不民主,當然是一點都不可取。

政局波譎雲詭

國家政局波譎雲詭,政治領袖和黨派集團之間的博弈形勢兵不血刃但步步凶險,有能力也有條件通透全局者寥寥無幾。博弈各方的手段或許無所不用其極,為達目的也或許一再遊走于法律灰色地帶,鑽營制度漏洞,乃至虛耗國家資源,怠忽國民福祉。但再凶險的博弈,再權謀的計算,也必須在民主、法治和文明的範圍內展開。無論博弈結局如何,無論納吉能不能保住相位,當這一切結束時,最好的結果是國家的制度和法治產生了某種程度的進步。

最不壞的結果是制度和法治並無寸進,但也沒有后退,國家的民主、司法和行政建制維持原狀,世俗、中庸和開明的立國原則也得以延續。

最可怕的是,局勢的演變是以一種國家后退的狀態結束,例如神權、君權的膨脹,甚或神權、軍人、獨裁成了新的掌權者,這是最壞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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