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黑店”案 4手機店員判坐牢
(新加坡14日訊)“森林黑店”案中的4名手機店銷售員,今天全被判坐牢!
4名被告是許源成(38歲)、甘國強(31歲)、林福清(34歲)和林志偉(32歲),分別面對15項、9項、2項和1項共謀教唆欺騙控狀。
法官判許源成坐牢14個月、甘國強監11個月、林福清和林志偉分別坐牢6個月和4個月。
《聯合早報》報導,4名被告案發時是設在森林商業中心的手機店Mobile Air的兼職銷售員,手機店老闆是周邱侖(34歲);周邱侖共面對28項控狀,預料將在本月28日認罪。
4名被告於去年4月15日到10月27日之間犯案,涉款1萬6149元(約4萬8000令吉)。受騙者大部分是外籍人,包括建築工人、女傭和學生等。
他們本月1日認罪,控方指周邱侖以欺詐手法做生意,誘騙顧客付款買下手機後要他們購買保修服務。
庭上也公開他的欺騙伎倆,包括用“SINGAPORE”的英文字母作為暗號標明最低售價。(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