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贿2198万元 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受审
(北京14日综合电)中国前政治局常委兼中央政法委前书记周永康的心腹,公安部前副部长李东生案周二开审,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检方指控李东生非法收受财物逾2198万元(约1448万令吉),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新华社报道,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李东生于1996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其担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公安部党委委员、副书记、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北京雷明顿广告发展中心某实际控制人、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11个单位和个人,在获取广告代 理权、调动工作、案件处理、户口办理等事宜上提供帮助。
2007年至2013年,李东生直接或通过其亲属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 人民币2198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李东生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