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惡鄰居騷擾需證據 屋主可設電眼備案

被惡鄰居騷擾2年多,卻無證據指證對方。

⊙譚小姐指出,她自2013年起至今,一直被隔壁的惡鄰居騷擾,令她幾乎精神崩潰。

她說,隔壁的惡鄰居有大約7人,男女老幼都有,而她則是獨居。

她指出,她不知道為何鄰居會對她進行騷擾,她也不曾和他們結怨。

她說,惡鄰居一家經常無故大喊大叫,也常常故意破壞她家門前的花盆,更令她無法忍受的是,鄰居常監視她的一舉一動,甚至模仿她!

譚小姐指出,她曾警告對方勿再騷擾她,否則她將報警處理;豈料,對方竟說,她沒有任何證據,因此警方是不會理睬她的。

她想知道,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是否能夠向警方投報?

★林若輝律師

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譚小姐是可以向警方備案的,但警方很難採取行動。

況且,上庭也需要證據,證明惡鄰居確實常對她進行騷擾,我建議譚小姐蒐集鄰居對她進行騷擾的證據,比如,安裝閉路電視來攝下惡鄰居的罪行。

另外,對別人進行騷擾或破壞別人的財物,都是屬于刑事罪的其中一種,一旦罪成,刑罰將是以刑事罪的條款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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