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柔佛头条】占保留地公众投诉 2地拆非法建筑物
报导:韦佩莉
摄影:李再辉
(振林山15日讯)新山土地矿物局联合新山中区市议会及数个单位,今早在两个地点展开取缔行动,拆除政府保留地的非法建筑物。
2座非法建筑物分别是士姑来丽宁镇乌达玛4路住宅区角头空地的小砖屋,以及振林山玉隆工业区2/5路后巷的一间非法喷漆仓库。
两个单位执法组得到警方和南方环保公司的配合,出动数十名官员和工作人员,以及神手、垃圾场车展开清除行动。
只警告没罚款
执法人员首先到丽宁镇乌达玛路的住宅区,现场所见,角头双层排楼旁边的一块空地上建了一间有二房一厅、厨房厕所俱全的小房子,房子外空地还放满砖块和瓦片。
由于该小屋在一个小山坡处,山坡上有树木,造成铲泥车进入时面对困难,但最后仍清除树木后成功爬上斜坡,拆除小屋。
市议会建筑物组发言人哈雅蒂受访时说,市议会是在今年5月分别接到公众投诉后,到上述2个地点巡视并警告业主,前后各发出3次拆除通知书不果,才联合各单位采取行动。
“斜坡上的房子属角头屋主所建,是让他公司的外劳员工居住,我们抵步时,相信小房子还未建妥,空地上也有不少砖瓦建材。”
她说,市议员根据1974年建筑物、水沟和道路法令第72条文(法令133),发出违例通知书。
土地局助理主任莫哈末哈兹说,涉及在政府保留地上违建的人士,将会在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第425条文下被对付,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无论如何,在上述两起案件中,涉案者并没有被罚款,只收到通知书警告。
业主自行拆除仓库
至于非法喷漆仓库,由于华裔业主主动答应动手拆除,他在安排员工将各种机械和器具搬离后,在执法人员监督下动手拆除搭建出来的仓库,平息了一场风波。
不愿具名的业主向《中国报》说,他有一间工厂在玉隆工业区内,目前正在装修,为了运作方便,他把部分器材和工人调到商业区其名下的另一间厂房,并在厂房后方搭建仓库,存放器材。
他出示文件,自称多次向有关单位申请,暂时使用空地,但有关单位没回应。
“搭建出来的厂房容易拆除,我们本来就不打算长期占用此地,在官员劝告下,我会自己完成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