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也是家人
吉蘭丹州話望生7名原住民學生失蹤后釀5死2生還案,本該是轟動全國的案件,無奈這宗案件揭示的是政府在動員搜尋上的怠慢,和整體社會對原住民社群缺乏關心的困境。
相比起上週發生在雪州錫米山的華裔男童綁架票,引起警方高度關注、網民和媒體大規模的尋人動作,訊息瘋傳全國社交網絡;原住民學生失蹤案只見警軍和原住民社區在盡力,政府部門和部長的表現更是不及格,兩宗案件的差別待遇可見一斑。
沒真正享“土權”
原住民是我國最貧窮的族群,雖然他們在這片國土上生活了極其長的時間,但卻沒能享受到身為“土著”的權利,無論是居住、經濟、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待遇條件都很惡劣,尤其在土地所有權方面,面對最嚴峻挑戰。
我國曾經在聯合國大會和人權理事會上,兩度投票支持《2007年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但是,我國原住民被邊緣化的問題卻不見改善,他們甚至在政府重新劃分土地時,失去肥沃土地和豐厚森林資源。
原住民的孩子,面對學校不足或距離太遙遠、求學環境不合格以及在校內被歧視的問題,最終更可能被剝奪獲得教育的權利。
訴求應獲關注
缺乏其它技能的他們不是受陷于貧困,就是被逼徹底改變傳統生活方式,他們在搬遷后的生活與文化,更是受到巨大衝擊。
儘管政府成立原住民事務局,但原住民投訴根本不知道當局的撥款去向,更大的問題是,該局官員以單向施贈和提供福利的態度處理原住民事務,被指漠視原住民的意願。
政府對捍衛原住民傳統習俗權利有當仁不讓的責任,同時也必須承認及落實宣言中所闡明的原住民自治權利,任何攸關的事務都必須咨詢他們的意見。
我國一直都以多元種族和社會和諧共處為傲,因此,對原住民提出的合理訴求,國人都應表現關心和支持,才能說是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