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证据不足 被告强奸罪名不成立
曾经轰动全国的马运会选手村运动员轮奸女官员案,地庭法官今日裁定,因控方证据不足,被告阿迪阿兹哈强奸罪名不成立。
同时,法庭也归还6000令吉保释金给阿迪阿兹哈。
法官阿布巴卡指出,控方传召了14名证人,但无法证明被告(20岁)有罪、受害者无法证明除第二嫌犯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性侵受害者、及宿舍浴巾沾有被告DNA,却只能证明被告当时在现场,却不能直接证明曾强奸受害者的原由,而做出上述的裁决。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3年7月4日,凌晨4点10分左右,在博特拉大学的宿舍强奸受害者;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若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2013年马运会期间,选手村爆发轮奸性丑闻,3名手球运动员凌晨闯入女生宿舍,被指轮奸一名醉酒的球队女助理。
被告(左)获判无罪后就捂脸匆匆离开,右为被告律师郭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