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身男走私香煙被控 後悔 36萬抵償監36月
獨家報導:羅肇雄
(新山15日訊)華裔文身男承認走私香煙,選擇以36萬8000令吉罰款代替36個月監禁刑法,之後才如夢初醒,罰款額是一筆大數目,後悔不已。
連推事宣判時,以及通譯官和在場聽審的被告友人,都對被告的選擇感到驚訝。
吳偉祥(譯音,27歲)今日在推事庭,被控於本月3日上午10時30分,在新山關卡貨運通道中,在關稅局一起防範行動中,查出他駕駛的客貨車內藏有46盒市值與逃稅總值24萬8933令吉60仙的“紅雙喜”牌香煙。
須在一週內繳清
被告牴觸1967年關稅局法令第135(1)(e)條文,一旦罪成,將被罰款最少36萬8000令吉或最高73萬6000令吉,或者監禁36個月。
被告承認走私香煙罪行。推事阿茲蘭在宣判時,還一再重複刑罰內容,通譯官也以華語念出判詞,多次詢問被告是否明白,被告都一直點頭示意明白,並選擇以36萬8000令吉罰款代替36個月監禁。
驚覺事態嚴重的被告,事後才錯愕罰款額不是小數目。
被告目前仍被扣留,須在一週內繳清罰款,否則就會被判監禁3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