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條大道調漲過路費,被指來得突然、沒有溝通、不是時候。真的突然嗎?以賺大錢卻獲得最高賠償額的白蒲大道為例,其過路費按合約應在2007年開始調漲,但政府為了選票而拖延批准調漲,在7年內給予它8900萬令吉的賠償。其他大道也是基于這個模式作業,怎么說調漲來得突然?如果說不是時候,未卜先知者是否能建議一個最佳時候?
安華曾于2013年要求雪州政府反對莎阿南大道(Kesas)、西部疏散大道(Sprint)及白蒲大道(LDP)大道調漲過路費,因為州政府分別通過柏朗桑集團在環城大道集團(白蒲大道和西部疏散大道)持有20%股份,以及通過雪州經濟發展局掌握莎阿南大道公司30%股權。
兩年前,傳聞雪州發展局有意出售其莎阿南大道公司股權,而金務大公司更開價3億7500萬令吉。當時雪州金鑾區州議員黃思漢勸告州政府,不好賣掉這只生金蛋的鵝,以便能夠行使股東權力,拒絕未來可能調漲過路費的建議,抗衡國陣“漲價”政策,體現民聯愛民如子的精神。
沒有溝通就調漲?獲得批准調漲已證明跟政府有溝通。沒有跟大道用戶溝通?水費電費學費調漲又何曾跟人民溝通?反漲價是人之常情,政客的劇情,奸商的虛情,只有拆除收費站才是最佳溝通。雪州擁有上述3條大道股份,大臣阿茲敏阿里現在才說要召見持股官聯公司以瞭解調漲過路費詳情,家門水淹及膝才來溝通,也算愛民如子。
國陣政府指拒絕調漲及賠償大道公司,政府將被起訴及破產的說法曾被安華及拉菲茲質疑,指大道公司的大股東例如國民投資公司、公積金局、國庫控股公司等皆在政府股掌之間。如果政府拒絕賠償大道公司而被起訴,安華說這是政府起訴政府的笑話。日前雪州社青團拉隊去收費站示威抗議過路費調漲,就是小吸血鬼抗議大吸血鬼的笑話。
團結養肥愛民如子政府
工程部長法迪拉辯稱過路費課題是前朝政府的手尾,布城竟有“前朝政府”?換首相等于換政府?若然,雪州政府的小吸血鬼課題也是前朝政府的事,與阿茲敏政府無關。今朝政府已功德圓滿拒批前朝的金鑾白沙羅大道(KIDEX),但新官上任后已批准被指破壞自然集水區的白沙羅淡江大道(DUKE)延長計劃,另有無關撤換“前朝大臣”的西海岸大道(WCE)、吉隆坡外環公路(KLORR)、白沙羅莎阿南疏散大道(DASH)、新街場─淡江高架大道(SUKE)和布城大道(SKIP)在排隊等動工。當所有這些大道完工並加重人民負擔時,阿茲敏阿里或已陞官當部長,那些年批准的大道及收費站,安華的明確反對調漲過路費立場,當然也是前朝政府的事了。
國陣政府無力擺平大道公司大股東的關聯公司,繼續養肥朋黨,這是安華所不容的。絕對不容許政府起訴政府的安華,一定能憑其影響力軟硬兼施說服大道公司在最佳時候把過路費降低到不加重人民負擔的水平,以及檢討及修正前朝政府的“大盜”合約,體現希聯及民聯愛民如子的精神。
反調漲過路費不可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別像沒機會當雪州政府領導的潘儉偉那樣,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處心積慮暗諷雪州政府賺了很多過路費肥了朋黨,卻不聚焦抨擊其他雪州沒份、巫統朋黨有份的大道。
讓民聯雪州政府賺過路費又不是進國陣的袋子,小不忍則亂大謀,車主應團結養肥愛民如子的政府,畢竟賺到的過路費左袋進右袋出,最終還是會用在人民身上,推行惠民政策,不必依賴外國政治獻金即可鞏固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