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衛長:若發現須回收 招標藥物不允含酒精
(吉隆坡15日訊)衛生部副部長拿督斯里希爾米強調,該部招標的所有藥物,必須符合不含有酒精成分的條件。
他說,有關含乙氨基酚成分的藥水雖對人體無害,但卻含有酒精,所以政府要求該藥水在市場上被收回。
“衛生部只會允許沒有酒精成分的藥物出售,當市場出現沒有在包裝外註明,但卻含有酒精成分的藥物,我們就會指示商家收回。”
仔細閱讀標籤
希爾米今日出席世界精神健康日后指出,衛生部時刻對市面上的藥物進行檢驗和抽取樣本,若發現不符合條規,有關藥物將被收回或沒收。
他勸請民眾,在使用藥物時,仔細閱讀產品的包裝標籤。
另外,希爾米指出,根據2016年的數據顯示,11.2%國民面對精神問題,而且數據預計每年持續增加。
“我希望精神病患的家屬和社會能了解他們,同時不要忽略他們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