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亚陈等被控违反集会法令 入禀申请提法律问题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玛丽亚陈等被控违反集会法令 入禀申请提法律问题

(吉隆坡16日讯)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等人将针对因参与“我们抗争”集会,被控违反和平集会法令罪名,向高庭申请提出法律问题。



此案分别在两间推事庭过堂,在推事莫哈末依兹庭法庭里,被告分别为玛丽亚陈、公正党峇央峇鲁国会议员沈志勤、净选盟2.0秘书曼迪星及“橙色13”总协调法里兹慕沙;控状指他们于3月28日下午3时15分至6时,参与“我们抗争”集会;此案主控官是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

至于公正党彭亨士满慕区州议员李健聪、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私人助理罗占,及霹雳迪遮区州议员郑立慷则在推事阿斯拉夫庭内过堂;控状指他们在3月21日下午4时半至5时零5分,参与集会,主控官为慕斯里副检察司。

两名推事都择定案件于12月7日过堂。



被告代表律师之一的米雪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他们将上呈陈情书,以申请撤销控状;且计划援引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30条文入禀高庭申请,提出法律问题。

他们皆被控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4(2)(c)条文,于相同法令第4(3)条文下被惩处,罪成可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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