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诉哈拉卡2人诽谤案 下月16日再过堂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首相诉哈拉卡2人诽谤案 下月16日再过堂

(吉隆坡16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起诉伊党党报《哈拉卡》董事经理罗斯里耶谷,和哈拉卡网站总编辑道菲诽谤案,高庭择定11月16日再过堂。



纳吉代表律师依美丽雅指出,纳吉基于1957年诽谤法令阐明,只有报章才可引用“受特约制特权”为抗辩理由,而要求高庭删除《哈拉卡》在答辩书中引用其报道属“公平评论”,以及“受特约制特权”保护为抗辩理由,但高庭于8月6日驳回有关申请,首相随后就此裁决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拿督邱秀勤基于上诉庭择定在11月13日审理纳吉上诉申请,而在内庭择定上述的过堂日期,以了解上诉庭的进展。”

纳吉是针对由罗斯里耶谷撰写,题为《一马发展公司资助利查的电影公司?(第二部分)》的文章,于今年3月20日通过律师楼入禀诉讼,并将罗斯里耶谷和道菲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诉状指纳吉声称,该含有恶意文章破坏其声誉,让他在社交媒体和大众传媒上,受各种侮辱和羞辱指控的责难,因此要求普通赔偿、加重赔偿、惩戒性赔偿、利息和一项禁令阻止答辩人或他们的助手,刊登上述文章,并要求答辩人在报章刊登道歉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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