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梅 : 「知覺,自覺」
最近,最爭議的一個課題,在加影5歲小男童被擄綁事件,送小孩回家的德士司機哈尼占,原本大家認定是大好人的司機,事發後被警方扣留,調查是否涉及綁架案同謀。
事件的戲劇化演變,成了綁架案外的另一條頭條新聞?司機到底是不是同謀?引發為坊間茶餘飯後的熱烈話題。
今天報載,德士司機獲准口頭保釋。但口頭保釋是甚麼呢?好像還留著一條小尾巴,就是說,隨時還是有可能被重新扣留吧?如果警方覺得有必要的話。
如果當日哈尼占懂得先送小孩去警察報案,而不是直接載著小孩送回家,也許,今天的局面,就不會節外生枝,不會無辜被扣留幾天。
雖然說,扣留只是協助警方調查,但在個人上,哈尼占白白損失人身自由,幾天沒有開德士的收入,給家人添了大麻煩,帶給家人極大的惊嚇。
即使最後証明司機清白,但人格已蒙上難以完全洗抹的污點,仍然難免被標上一個半信半疑的問號。
這件事是一個大教訓,也是民眾一個好教材。教訓就是,一個人若無知覺和自覺,很容易惹上大麻煩。
坊間的群眾,缺少的是知覺和自覺的自我教育,遇事該如何應變?應該如何自律?常常疏於注意。
甚麼是知覺和自覺?就是一種社會普及行為吧!不必老師教導,都應該自動知道,如何體現的一種行為。
例如,在唱國歌的時候,理應全部人在聽聞國歌時,應馬上肅立肅靜,但缺少知覺和自覺的人,就依然大搖大擺在走動,在繼續說話,吃喝,打擾了別人而不自覺..。
例如,在繁忙的路上,坊眾應該也有知覺和自覺,車速控制在適合的速度,但總有人會像退休人士,慢條斯里,阻礙交通流量。
或把車隨便泊在阻礙交通的地方,在十字路口的黃格內停車,阻礙車輛流通…
一個國民懂得知覺和自覺的社會,大家才會生活得更平安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