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條大道通通漲,馬來西亞人的生活困擾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論這是哪個領導人朝代的遺產,都屬國陣政府的產物。
大馬人民與大道公司仿彿有宿世孽緣,既躲不過更有還不完的債,因為官商合作無間產生的一紙合約,人民被逼成為“大道奴”,乖乖讓大道公司吸金。
根據部長的官腔說法,大道合約是前領袖留下來的“遺產”,現今政府只是管理前朝政府留下的遺產問題。人民才不想理會什么前朝現代,誰做政府,誰就要幫補。
大道公司是政府賦予特許經營權,以私營化方式替政府建設大道設施,而大道公司獲得收取過路費的收益。政府批准特許經營合約給大道公司,政府是老闆,誰是莊家誰是閒家,一目瞭然。
雖然政府與大道公司有合約牽制,若莊家要與閒家談判,減少民間負擔,閒家會不奉陪嗎?政府一再以需賠償鉅款為由,合理化允許大道公司調高過路費,為何大道的盈虧要人民負責?那些賺夠錢的大道呢?何時調低或撤銷過路費?
過路費猶如無底深潭,為人民排憂解困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前人“種道”,后人要知道“治道”,政府要為人民想辦法啊!
縱使大道合約是敦馬時代的產物,現在誰當家,誰就要面對問題、處理問題、解決問題。
對民間而言,在經濟最艱難的時刻,過路費漲價是令人反感又反胃的消息,民怨不會就此轉嫁到敦馬身上,只會更不滿當前領導層。
不盡責糾正
當政治人物或政黨的鬥爭理念,已和人民的期望漸行漸遠,人民無法依靠所謂的領袖帶來安居樂業,領袖就會受到人民唾棄及遠離,這類政客可稱為“政治剩人”。
“剩人不死,大道不止”,用在今時今日的大馬也不為過。一群不務正業的政客,不知民間疾苦,不體恤民情,卻只懂得護主,不增長經濟反而助長種族主義,該死的就是這種不可一世的態度。
“過而不改,是謂過矣。”明知不平等的大道合約危害蒼生,卻不盡責糾正,才是真正的過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