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新社報導,南蘇丹爆發內戰一年多,已造成數以萬計人民死亡,並且數以千計的女性,因支持叛軍,被與政府軍有聯系的組織擄走,關進特設的強奸營當性奴,第一可懲罰她們支持叛軍,第二又可充當慰安婦。
這令人聯想起中國封建時代,朝廷為了懲罰違法者,諸如貪官污吏,也包括不順從貪官污吏的清官,制定法治,將他們無辜的妻女關進特定的官辦妓院,當眾人發泄性慾的工具,可見封建的東西跟現代的不法勾當同出一轍,是不人道的。捉貪官的妻女當娼已是不人道,更何況懲罰清官的妻女賣淫,更是慘絕人寰!
眾知,王法也好,法律也好,都存在漏洞,一旦執行者昏庸或執法不公,好人就會變成壞人,壞人則變成好人,而蒙受冤獄之苦。
南蘇丹的婦女大多與叛軍無聯系,卻被捉去當性奴,就是軍隊缺乏人性,與王法及法律漏洞沒兩樣。
所以說,執行伊刑法的法官有時也會誤判,將好人當小偷斬去左手,成為冤獄的殘障人士,非常不人道!